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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6岁少女向朋友借车后驾车身亡,借车朋友却被判赔付10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8-24 01:12:08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在江苏常州发生了一起惨烈的交通事件引起社会民众的广泛关注,16岁的少女在骑朋友电动车外出时不慎撞上了绿化带,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交警经过调查认定少女为全责。

但其家属却认为朋友存在不当行为“要不是朋友将车借给她,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所以也要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于是,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朋友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16岁的少女小朱与陈某是朋友。当天,小朱借用了陈某的电动车外出办事,而陈某并未对此多加考虑。不料,小朱驾车不久后在路上撞上了绿化带,导致受伤后不治身亡。由于小朱没有驾驶证,而且涉事车辆也没有悬挂号牌,因此交警认定小朱应该对这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小朱的家人深受这场悲剧的影响,他们认为,陈某的行为不仅是一种过失,更是对小朱生命的不负责任。他们认为,如果陈某没有将车辆借给小朱,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他们曾多次向陈某提出赔偿要求,但陈某却表示自己不应承担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小朱的家人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此事。他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小朱的权益,让陈某为自己的过失付出应有的代价,法院受理此案之后进行庭审,但陈某表示,交警已经判责,而且自己是出于好心借车给对方,并且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所以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但好意施惠的行为不同于免责,有相关条例规定,即便是行为人因大意或其他过错导致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犯,同样需要承担部分侵权责任,最后,法院经过协商调解,判定陈某向小朱家人赔付10多万,案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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