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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是典型的地域大、人口少的西部旗县。为了破解党建力量分散、服务要素短缺等问题,鄂托克旗积极探索,形成“党建互联互动、服务互供互给、治理互利互赢”的小城镇治理新路径。
“大党建”统筹。鄂托克旗成立鄂托克旗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苏木镇城市党建工作委员会,着眼破解城市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阵地打造等关键要素入手,制定出台《鄂托克旗小城镇大社区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推动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契约化”共建,健全完善工作例会、议事决策、联席会商等制度。建立“社区+小区(网格)+楼栋+党员示范户”的“小四级”组织体系,将党的组织建在网格上,将服务站点设在网格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大服务”集供。立足社区人群分布和实际需求,鄂托克旗打破社区区划限制,按照“相同服务集聚、相同资源集中、相同项目捆绑”的原则,将城市治理的各类要素统一放在小城镇这个“大社区”下进行考虑和配置,不搞“大而全”的常规型社区,而是精心打造“小而美”的功能型社区,实现“一社区一特色、一特色一品牌”。同时,将服务项目打包,交由社会组织或专业服务机构运作,推动小社区服务向全域“大社区”拓展,有效破解小城镇社区服务水平不高、专业性不强等现实问题,提高单个社区服务水平和能效,真正为群众提供小城镇区域内各社区的最优服务。
“大治理”提升。鄂托克旗积极打造由社区联合党委成员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利益相关方等组成的基层协商民主议事会。针对社区、居民提出的问题,由全体与会人员共同表决问题解决方案,充分吸纳社情民意、深化民主自治。为了进一步释放联合党委成员单位效能,鄂托克旗建立机关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融入”工作机制,建立需求、资源、项目三张清单,在职党员利用闲暇时间以党员志愿者身份与专业社工联动,共同用志愿“红心”点亮民心。(杜磊)